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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富邦甲子盃歌唱大賽-活動辦法


貳、報名資格及組別

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報名參加。如曾獲本活動歷屆各組梅花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

組別

組別 條件

60活力組

  1. 年齡應為60-69歲
  2. 限民國46-55年次出生。

70青春組

  1. 年齡應為70歲(含)以上
  2. 限民國45年(含)以前出生。

對唱組

  1. 雙人組隊
  2. 年齡應為60歲(含)以上
  3. 限民國55年(含)以前出生。

活動辦法及報名表格索取方式:

  1. 網站下載:按此下載【2026富邦甲子盃歌唱大賽活動辦法.pdf】
  2. 電話索取:02-8953-5252,執行小組_燈角樂團
  3. Line索取:執行小組_燈角樂團 LINE ID:@389quipi
  4. E-mail索取:dengjiao2019@gmail.com

參、本比賽方式及日程地點

本比賽採個人獨立及雙人組隊報名參賽。

報名期間:民國(以下同)115年05月11日(一)至06月18日(四)。

初賽

  1. 依檢附歌唱影音檔進行評選。
  2. 活力組與青春組預計取十名,對唱組預計取六名入圍決賽。
  3. 入圍決賽名單將於115年07月15日(三)於主辦單位官網公布。

決賽

115年08月22日(六)於富邦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108號B2)。 地圖圖示 (交通資訊請點此)

肆、參賽曲目

  1. 由參賽者自行選定(初賽、決賽均為同一首),並以主辦單位提供弘音電腦伴唱機為限。為尊重著作權,主辦單位將申請決賽歌曲相關授權,若該曲目無法申請合法授權,主辦單位得請參賽者更換曲目,參賽者不得拒絕,違者取消資格。
  2. 請錄製歌唱影音檔(參賽者臉部需入鏡),不得有人聲合音配唱,報名請檢附隨身碟(光碟)或提供影片檔案的雲端連結或其他網路連結方式繳交。
  3. 決賽需使用現場提供之麥克風及卡拉ok機設備(附螢幕歌詞顯示)。

伍、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音樂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進行專業評議。

陸、獎項

組別 60活力組 70青春組 對唱組 名額
獎別
梅花獎 5萬 5萬 6萬 一組
蘭花獎 3萬 3萬 4萬 一組
百合獎 2萬 2萬 3萬 一組
優等 1萬 1萬 二組

※獎金以新台幣元計,得獎者須依法負擔相關稅賦※

本比賽規則

  1. 本比賽採個人獨立及雙人組隊報名參賽,並須符合各組資格限制。
  2. 初賽影音檔音質不清晰導致觀看效果不佳或格式無法撥放,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影音檔案禁止剪輯、調音、渲染或使用任何後製手段。
  4. 決賽參賽者必須於公告之時間內,攜帶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親自至現場報到處登記報到,並領取參賽者識別證。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
  5. 參賽者必須依報名時填寫於參賽表格上之曲目演唱,不得更改。
  6. 決賽參賽者出場本比賽之順序,由主辦單位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7. 評審團評審結果經評審長簽名確定後,任何人均不得異議。
  8.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因辦理本比賽之需求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詳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說明。
  9.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以其全名方式公布入圍及得獎名單。
  10.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拍攝並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區域永久使用參賽者肖像於本比賽相關活動包含內部報告或結案等相關程序中;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形象及活動宣傳之目的,就前開含有參賽者肖像及表演內容之照片及影片等素材,於所有媒體媒介為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或其他使用方式。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相關權利再授權其關係企業利用;或再授權第三人為非營利目的之利用。本比賽之錄影、錄音、照片、圖文及其後之改作與編輯之著作得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單獨享有著作權法所列全部之著作權。參賽者無論獲獎與否,均同意其表演著作當然移轉於主辦單位,亦不得主張肖像權。
  11. 本比賽禁止參賽者或觀眾將演唱影片上傳於社群媒體,上傳演唱影片行為屬「重製」他人音樂著作及表演之行為,應獲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及表演人的授權始得為之,否則即屬侵權行為,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應負法律賠償責任。
  12. 參賽者如於本比賽中有違法或違反任何本比賽規則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將追回所得之獎項,且不遞補名額;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者,並應負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
  13. 本比賽獎金依法登錄所得並依財團法人法辦理。
  14.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並保留必要時變更、中止或取消本比賽之權利,各項訊息均以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富邦銀行基金會」官網(https://www.taipeifubon.org.tw/)發布資訊為準,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送通知。

評分計算方式

60%

歌唱表現

30%

情感詮釋

10%

台風造型

報名

一、報名方式:

  1. 本比賽一律採填寫紙本報名表(掛號郵寄紙本)。
  2. 報名期間:自115年05月11日(一)至06月18日(四)。
  3. 繳交資料:資料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 報名表並黏貼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附件一)。
    • 同意書(附件二)。
    • 歌唱影音檔(可檢附隨身碟、光碟或提供影片下載連結或網址)。
    • 影音資料限114年1月1日(含)以後錄製。
  4. 資料郵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翠華街6巷123號6樓。(2026富邦甲子盃歌唱大賽 執行單位/燈角樂團 收)
  5. 資料收受截止日期至115年06月18日(四)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方式郵寄,逾期不受理。
  6. 本比賽各項訊息均以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富邦銀行基金會」官網(https://www.taipeifubon.org.tw/)發布資訊為準,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送通知。
  7. 以上報名手續若未於各項截止時限前完成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報名者不得異議。

二、對本比賽如有任何疑問,請於承辦單位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 10:00~17:00)致電洽詢(電話:02-8953-5252)。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說明

財團法人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及燈角樂團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等相關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機關名稱:財團法人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及燈角樂團(以下合簡稱本單位)。
  2. 蒐集之目的:2026富邦甲子盃歌唱大賽(以下簡稱本比賽)及其相關活動之行銷、紀錄、舉辦及數據分析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家(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台端報名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其報名參加本比賽之日起至所有本比賽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及蒐集目的消失止;或本單位終止營運之日、停止提供服務之日止;以發生在前者為準。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承辦人員(包含但不限於受僱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履行輔助人)於辦理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文件及紙本)利用此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包含主辦單位及與特定目的相關之往來合作對象包含但不限於燈角樂團。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方式向本單位提出申請,以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惟本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請求補充/更正個人資料,惟依法台端應適當闡明其原因及事實。
    • 本單位如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台端得向本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 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惟本單位因辦理業務所必須,或經台端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惟本單位因辦理業務所必須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8. 若有個人資料權益相關問題,請聯絡02-8953-5252,並告知台端姓名以及活動名稱,於收受台端之要求後,我們將在相關法令許可之範圍及合理期間內依台端之要求進行處理。

二、台端為報名本比賽填寫個人資料及本比賽報名表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將前開報名文件中所填載之個人資料,供本單位於辦理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可能造成本單位無法執行必要之處理作業,而致台端無法參加本比賽或使用本單位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敬請見諒。

三、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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