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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甲子盃-2026活動說明

槌球比賽競賽規程簡章

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115年3月18日(星期三)或額滿為止。 前往報名
活動洽詢電話:02-2503-9333

一、活動宗旨:樂齡一甲子x世代零距離

落實公益,倡導「活躍健康」及「人際共融」,傳播樂齡長者活力與深耕永續運動的健康理念帶動樂活人生,發揮正向的力量,吸引更多參賽者參與,並提供更完善競賽環境,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促進身心健康及充實精神生活,推動終身運動價值理念,鼓勵持續有規律的運動,增進身心健康,讓中高齡者能充滿朝氣,結交更多的新朋友、世代零距離,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槌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第文企業有限公司-享動行銷工作室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以下同)115年4月25日 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朝馬足球場(臺中市西屯區朝馬路145號) 地圖圖示 (交通資訊請點此)

七、報名:

  1. 資格: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報名參加,每人限報單一項目之單一組別。(免報名費)
  2. 報名日期:自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中午12時至115年3月18日(星期三)或額滿為止。
  3. 報名方式:請於「2026富邦甲子盃」活動報名網頁進行線上報名。

八、競賽組別

組別 人數上限 年齡限制

雙人百歲組

  1. 每隊可報名2~3人。
  2. 上限為40隊。
  3. 每場次比賽中途不可換人;換人需隔場次。
報名球員2人須年滿 60 歲以上

三人團體組

  1. 每隊可報名3~5人,另可各設1名領隊及教練。
  2. 上限為40隊。
報名球員至少3人年滿60歲以上

五人團體組

  1. 每隊可報名5~7人,另可各設1名領隊及教練。
  2. 上限為20隊。
報名球員至少4人年滿60歲以上

以上各組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例如 60 歲組為民國 55 年(含)以前出生者,餘各組類推,每人僅限報名「雙人百歲組」、「三人團體組」或「五人團體組」其中一組參賽,不得跨組及跨隊報名參加比賽,若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將取消該名參賽者及其參與隊伍全隊之比賽資格。

九、賽程公告

  1. 將於115年4月2日(四)中午12時於活動報名網頁公告。
  2. 賽程表公佈之後,不得更換隊員名單。

十、比賽獎勵

(一)預賽分組冠軍獎金(以下幣別均為新台幣):

  1. 雙人百歲組:1,000元。
  2. 三人團體組:1,500元。
  3. 五人團體組:2,500元。

(二)決賽(前四名)獎金: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殿軍
雙人百歲組 6,000 4,000 3,000 2,000
三人團體組 9,000 6,000 4,500 3,000
五人團體組 15,000 10,000 7,500 5,000

(三)本獎項為競技競賽所得,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獎項金額高於新台幣 1,000 元者,依法須申報所得。請中獎者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報稅憑證。中獎者應自付中獎獎項之稅金,否則視同放棄。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比賽制度

(一)採用中華民國槌球協會114年7月公布實施之槌球規則,PS:閃擊時必須踩球。

(二)預賽採分組五角循環賽制,每組取兩隊晉級,決賽採單淘汰。

(三)每場配有專任裁判,且具中華民國槌球協會B級以上裁判資格者。

(四)各隊應於賽前15分鐘向競賽組提出打順名單並於開賽前10分鐘至檢錄區參加檢錄,沒有參加檢錄或檢錄不合格者,不得入場參賽。

(五)跨組隊報名或於同組內並跨隊參賽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屬實時,取消該名參賽者及其參與隊伍全隊之比賽資格。

(六)該場比賽凡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違規者喪失比賽資格。比賽結束後一概不受理。

(七)比賽爭議如本競賽規則或主辦單位無明文規定時,以現場裁判判決為最終結。

(八)為配合環保,請參賽選手自備飲用水與水壺/杯。

(九)比賽用具:球隊自備球、球桿、號碼衣、隊長臂章、教練臂章、雨具。球隊請盡量穿著統一之褲子、帽子、衣服,球員請穿著運動鞋,不得穿拖鞋或涼鞋出賽,以彰顯球隊士氣,提升槌球運動之素質。

(十)預賽分組循環賽結束前如有球隊棄權或被取消比賽時該隊所有參賽成績全部歸0:0,由對方隊伍獲勝,由其他隊伍計算成績。

(十一)預賽分組循環名次產生順序,依下列排序計算:

  1. 勝場數
  2. 得失分差
  3. 兩隊對戰勝負
  4. 得分率高者

其他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者於比賽當日報到時,需攜帶附本人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的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健保卡等,供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查驗。
  2. 比賽會場設有醫務組並投保公共意外險,保險金額:每一個人體傷3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1,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務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3,400萬元。惟公共意外險僅理賠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參賽者本身疾病引起之病症不在理賠範圍內。參賽者出賽時請衡量個人之身體健康狀況,身體不適者請勿出賽,如勉強出賽致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因辦理比賽之需求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詳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說明)。
  4.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以其全名方式公布得獎名單。
  5.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拍攝並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區域永久使用參賽者肖像於本比賽中;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形象及活動宣傳之目的,就前開含有參賽者肖像之照片及影片等素材,於所有媒體媒介為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或其他使用方式。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相關權利再授權富邦金融控股(股)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或其他第三人使用。
  6. 若有戰爭、罷工、疫情、颱風來襲或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者,經主辦單位評估後得通知參賽者比賽延期或停辦。
  7. 凡參與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競賽規程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本競賽規程簡章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
  8. 修改或變更後之競賽規程簡章若在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官方網站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之競賽規程簡章。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競賽規程簡章,若參賽者不接受官方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競賽規程簡章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3日內通知承辦單位,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3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競賽規程簡章之變更。
  9. 如於本比賽期間遭遇性騷擾事件或有任何疑問,請立即與本賽事承辦人聯繫,聯絡電話為 02-2503-9333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說明

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等相關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機關名稱: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單位)。
  2. 蒐集之目的:富邦甲子盃競賽(以下簡稱本活動)及其相關活動之行銷、紀錄、舉辦及數據分析使用。
  3. 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報名參加本活動之日起至所有本活動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及蒐集目的消失止(或本單位終止營運之日、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等),以及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單位承辦人員(包含但不限於受僱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履行輔助人)於辦理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文件及紙本)利用此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包含本單位、本單位關係企業及與特定目的相關之往來合作對象包含但不限於中華民國槌球協會、第文企業有限公司-享動行銷工作室。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方式向本單位提出申請,以行使下列權利:
    • 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惟本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請求補充/更正個人資料,惟依法台端應適當闡明其原因及事實;
    • 本單位如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台端得向本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惟本單位因辦理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惟本單位因辦理業務所必須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8. 若有個人資料權益相關問題,請聯絡02-2503-9333 分機27,並告知台端姓名以及活動名稱,於收受台端之要求後,我們將在相關法令許可之範圍及合理期間內依台端之要求進行處理。

二、台端為報名本活動填寫個人資料及本活動報名表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台端已同意其所填寫資料中之個人資料,供本單位於辦理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台端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台端選擇不願填寫,本單位將無法執行必要之處理作業,而致台端無法參加本活動或使用本單位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敬請見諒。

三、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台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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